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特殊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将电梯安装作专业分包,分包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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