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相城区网络综合治理中心(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1212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壹拾贰元玖角 人民币(小写):¥2,201,212.9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相城区网络综合治理中心(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2、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
3、现场条件: 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根据采购方指定地点、位置)。
5、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技术要求:
8.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8.2施工设计图纸
8.3工程量清单
8.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响应单位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5设备材料的数量按清单及图纸要求计量并计价,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采购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8.6成交单位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安全问题等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8.7成交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
9、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2 13: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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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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