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BJHW-********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通化边境管理支队机关更换空气能取暖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通化边境管理支队机关更换空气能取暖设备项目1项********.00元********.00元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上述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截至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经“****网站(********)、“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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