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9.98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84.126848(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秭归县公安局水田坝、梅家河、磨坪派出所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室外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市政道桥、道桥”中的一项;(6)其它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可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若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情况表”中对上述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没有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且聘用单位须是该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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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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