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126
最高限价(万元):126
采购需求:根据生态环境和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医院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需移交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进行集中处置,具体处置内容如下:1.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所列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其中如遇新发传染病疫情高危期时,为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疫情废物,防止疫情发生二次传播,处置新发传染病高危废物时需连箱体一次性焚烧,烧毁的周转箱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同时,此期间中转病房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置。2.病理性废物: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由投标人按照无害化进行集中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1)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营业执照》,其许可项目至少包含: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危险类别至少包含: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废物或者医疗废物。(4)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收运的,须提供第三方收运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废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同时提供第三方收运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运输资质,并提供投标人委托其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车辆的相关信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09 06:00至2025-01-1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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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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