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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H

项目名称:阜宁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万元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对阜宁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调查监测,并配合完成水保验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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