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夏陵安防—遗产保护管理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陵安防—遗产保护管理遥感监测,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须《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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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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