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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10 收藏项目
受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人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

采购预算:财产综合险473454.22元/年,公众责任险139080元/年。

最高限价:

1.财产综合险费率0.011%。

2.公众责任险费率0.75‰,车位附加险20元/个。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磋商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满足招标条件;

8.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经企业法人有效授权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如果磋商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磋商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③磋商供应商如非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出具的有效委托授权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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