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采购颗粒物监测子系统等55套,项目估算金额940万元(不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采购颗粒物监测子系统等55套。详见《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自控部分》询购文件。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1个标段,最高限价940万元(不含税)。
2.3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自控部分》询购文件。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仓库。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6结算付款方式:
物资到货验收安装调试、系统投用合格并出具使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合格后履行财务结算挂账手续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付除质保金外的70%货款,环保验收合格后付除质保金(10%)外的其余货款。
2.7监造:设备应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在出厂前完成全部部件的组装工作,达到到现场后安装及可投用的标准,响应人应负责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免费指导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工作。响应人须按照询购文件分项报价,并提供品牌型号。(不提供品牌型号视为废标)
2.8报价方式:单价、总价(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产品牌响应人须为CEMS成套设备制造商,国际品牌响应人须提供授权代理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授权、地区授权等),须具有协调厂家技术支持及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投标技术方案须对《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自控部分》询购文件第2条“系统组成”、第4条“主要技术要求”、第8条“供货范围和分工界面”的内容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具备数据自动标记功能,并将自动标记情况上传至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数据及设备状态位实现向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在线监控平台、中国石油炼化新材料公司在线监控平台两个平台数采仪直传,须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技术、功能、制造、测试、检验、包装、运输、验收方面必须满足《辽河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升级及配套系统改造自控部分》询购文件的要求,并且作出无偏差承诺。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近两年在1家炼化装置的应用业绩,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所提供的业绩中所使用的产品一致;提供的业绩必须附环保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供货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为有效业绩。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企业提供的同类产品中,无不合格或未达到技术、质量、经济指标承诺的记录,同时须提供相关承诺。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2~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提供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月22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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