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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公安局短视频及相关拍摄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1-1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靖县公安局短视频及相关拍摄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南靖县公安局委托,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南靖县公安局短视频及相关拍摄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短视频及相关拍摄业务服务

1批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和互联网宣传水平,采购短视频及相关拍摄业务服务,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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