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标的物详情(详见附件):
名称
实物标签号W-11的PRADA白色肩挎包
案号
(
2024)粤03执29号
承办法官
蒋
法官
法官助理
蔡
助理
存放地点
###市
龙岗派出所
税费负担
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
人民币1120
元
保证金
人民币220
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22
元
备注
1、
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
拍卖成交后,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现场交付相关物品,法院不负责邮寄;
3、详见附件鉴定意见书。更多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
、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5
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货物的转运以及运输途中的风险费用。拍卖物的转运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拍卖标的物详情(详见附件):
名称
实物标签号W-11的PRADA白色肩挎包
案号
(
2024)粤03执29号
承办法官
蒋
法官
法官助理
蔡
助理
存放地点
###市
龙岗派出所
税费负担
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
人民币1120
元
保证金
人民币220
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22
元
备注
1、
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
拍卖成交后,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现场交付相关物品,法院不负责邮寄;
3、详见附件鉴定意见书。更多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
、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5
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货物的转运以及运输途中的风险费用。拍卖物的转运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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