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陈井村2024年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陈井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南洋镇境内。
2.工程规模:陈井村涉及13户房屋拆除复垦,复垦农田种植。项目造价约5.2万元。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陈井村2024年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每户为一个拆除点,中标人接招标人书面拆除通知后30日内完成整个拆除工作(含建筑物基础等拆除),并将拆除物运出现场后进行场地复垦。
5.复垦要求:拆除后的场地复垦需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以提供一个月的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6月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
3.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拆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上述第3.5条及第3.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五、现场勘察
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踏勘地点:施工现场。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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