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8862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8862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4年10月至12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6、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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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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