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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消防救援站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消防救援站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消防救援站家具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4、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用户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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