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T-磋商-******** 项目名称###市淮阴区开明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标段:明德堂学生餐厅学生餐饮服务,提供住校生(目前约400人)早餐,提供约2200名学生的午餐、晚餐。二标段:服务楼一楼餐厅学生餐饮服务,提供约1100名学生的午餐、晚餐。早餐、中餐及晚餐根据学校提供食谱负责做餐,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含校方指定的其他餐饮服务,乙方无条件服从。餐厅设有操作间、备餐间、餐厅等功能间,校方提供设施、设备給供应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有损耗,均由供应商及时添置、修理,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进场前清点接收所有的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等,退场时须确保所有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等完好无损交给校方。★如因特殊情况学生食堂就餐人数有大幅调整,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人员数量,但必须确保按照服务标准执行:每80名学生配备不得少于1名服务工作人员(每个窗口配备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具体窗口数量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每层一般不少于5个窗口)),且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如因政策调整,就餐人数有所减少,供应商必须报校方同意后可根据上述标准减少服务人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7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25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员工,必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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