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CEC(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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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采购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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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伸缩胶带机 |
84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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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件分拣机系统 |
1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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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摆轮分拣系统 |
1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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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胶带输送系统 |
1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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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货及安装等 |
1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676.1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服务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四)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
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至少 2(含)个分拣机和自动摆轮分拣系统的合同业绩,且需要完成初验(须在同一份合同中同时体现分拣机和自动摆轮分拣矩阵系统),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设备图纸和设备清单页、金额页等)以及完成初验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九)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的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初验条件。
(十)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4676.1 万元。
(十一)免费质保期结束后,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维保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包括并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图纸等资料)。
(十二)投标人须承诺在设备投产前按接口规范接入集团 SCADA 平台。
(十三)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