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XTW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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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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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TWHJC【2025】KF-01 |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
190000.00 |
19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拨款
5.2、采购内容: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5.4、服务期限:1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者已完成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确认),备案内容应包含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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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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