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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至2026年转供电远程电表(智能电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9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至2026年转供电远程电表(智能电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至2026年转供电远程电表(智能电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CG-SCTT-SC-2024120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至2026年转供电远程电表(智能电表),本次采购将对1年内无法实施转改直的站址进行远程抄表改造,预估采购带4G模块的远程智能电表8000套(含3年流量费),其中三相智能电表2000套,单相智能电表6000套。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22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预估含税总金额275.72万元。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份额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数量

(套)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元)

远程电表

三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

份额1

1

60%

1200

440

528000

13

596640

单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

3600

260

936000

1057680

三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

份额2

1

40%

800

440

352000

397760

单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

2400

260

624000

705120

合计

2

100%

8000

/

2440000

/

2757200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划分2个份额,份额1:60%;份额2:40%。本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为【2】个。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三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为440元,单相智能电表(含3年流量费)为260元;投标人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设备供货周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下发采购要求之日起15个日历天(含)完成供货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供货地点:四川省,具体地点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单相智能电表或三相智能电表销售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承诺。

3.5代理商/制造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本项目核心设备为:单相智能电表和三相智能电表)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出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投标:审查制造商承诺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投标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则投标均无效。

3.6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单相智能电表或三相智能电表两种产品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送检单位与投标单位应为同一单位,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送检单位应为投标单位或其授权产品的制造商为同一单位。)

 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须满足以下要求,不满足则作否决处理:

1.显示精度:电压输出精度为0.01V,电流输出精度为0.01A,功率输出精度为0.01kW,电能输出精度为0.01kWh。

2.显示内容:每个智能电表的实时数据、实时告警(如设备本身故障,供电系统电压/频率越限、市电缺相、市电停电)。

3.具备时钟同步功能。

3.7样品:1.样品名称及递交数量:单相智能电表和三相智能电表各1套;2.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应与递交的样品、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检测报告等(如有))、中标后的供货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一致。(注:审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智能电表】产品[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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