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及消防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火门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电系统、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系统维护保养;每月一次月度检查(抽检),每季度一次整体联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提供截图。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在2023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3.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