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AAZY-G2025-0001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
预算金额:900.********万元(采购包1:180.********万元;采购包2:180.********万元;采购包3:180.********万元;采购包4:180.********万元;采购包5: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一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2: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二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3: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三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4: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四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5: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五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供应商具有办学许可证或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场所须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 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4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项目编号:JSZC-********-AAZY-G2025-0001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
预算金额:900.********万元(采购包1:180.********万元;采购包2:180.********万元;采购包3:180.********万元;采购包4:180.********万元;采购包5: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一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2: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二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3: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三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4: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四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5: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五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供应商具有办学许可证或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场所须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 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4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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