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请登录)受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
2.2项目编号:M4。
2.3采购范围: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服务内容包含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环境自行监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
2.4服务地点:宿州市经开区金泰五路与金江七路交汇处。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需求及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环境自行监测业绩合同(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查询。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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