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12月物资采购计划17大类碳纤维强力胶(17-07-WII-202412)公开招标项目。
2.2种类及规模:本包采购17大类碳纤维强力胶,共计1项,估算金额263.44万元。
2.3产品使用功能及技术特点分析:碳纤维强力胶与碳纤维布配合使用,用于管道外部增强,可有效提高构件的承载力、抗震性和耐久性。碳纤维强力胶是双组分、无溶剂、高强度的改型环氧类胶粘剂,对碳纤维材料有良好的浸润性,面胶浸润到碳纤维布中形成的复合配料具有极强的力学性能和优良的耐久性能,面胶具有较好的触变性能和良好的抗流挂性能,减轻立面施工流淌现象。
2.4采购方法:带量采购。
2.5技术标准:执行碳纤维强力胶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4。
2.6质量要求:符合碳纤维强力胶技术规格书要求。
2.7交货地点:(请登录)。
2.8交货期:2025年06月30日前按需求单位要求(分批)送达。
2.9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送货后,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的正确使用、现场施工指导、废弃物处理方法及现场提出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10计价方式:综合到货含税价(含货款、13%增值税、运费、包装物使用费、装卸车费及其他杂费),其中:
①投标人增值税率非13%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本包别物资必须填写实际税率,评标时评标价格按13%税率折算;
②包装物使用费是指中标人提供包装物,货物完成交付后,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3被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限制投标,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或《辽河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应为本包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本包产品的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有效代理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台账、图片、购置发票;营业执照、生产场地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8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商出具(加盖生产商公章)的与本包产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9投标产品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碳纤维强力胶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指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需对《合规承诺书》(详见附件)作出承诺,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一致的《合规承诺书》,将做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授权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6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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