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宣汉净化厂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物资采购招标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宣汉净化厂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物资采购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宣汉净化厂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设计为4000方/小时,系统稳定水量约1000方。循环水补水水源有新鲜水、废水单元RO产水和SCOT装置的汽提水(相关水质的数据见技术规格书)。同时,目前为控制水质达标,加注了杀菌灭藻剂、缓蚀剂、氢氧化钠及相关辅助的药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蒸发量及排污量的不断变化,以及水源的补水方式不同,会造成循环水的水质波动范围大且波动频繁,不利于循环水系统的运行,造成腐蚀或者结垢的后果。通过建立循环水水质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水质调整自动化和智能化,确保水质指标的稳定,保障循环水系统的有效运行。
招标范围见下表1:
表1 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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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限价(元,人民币) |
单项工程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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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
套 |
1 |
3500000 |
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净化厂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 |
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全额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资料费(含仪器仪表第三方标定费)、撬内设备及系统在投标人工厂安装费、调试费、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费、培训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开工备件费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用等所有费用之和。 |
2.3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提供一套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并将主要设备仪表组撬供货。
2.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0万元(含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全额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资料费(含仪器仪表第三方标定费)、撬内设备及系统在投标人工厂安装费、调试费、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费、培训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开工备件费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用等所有费用之和。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5交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
2.6交付时间: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180天内。
2.7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
*4技术要求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满足《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循环水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对*条款应逐条响应。若存在不满足*号条款内容,投标将被否决。其他部分技术要求无法满足或者无法通过证明材料响应的,投标人需按照要求填写偏差表并进行书面承诺。投标人应对照条款内容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承诺、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5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具有相似工况下同类设备成功应用2年(截止投标当日)以上的业绩至少1项。
相似工况:水质净化或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方/天(或者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不低于2000方/小时),且采用智能控制或智慧水务实现功能的项目。
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销售合同及结算发票。(注:如合同及发票无法证明相似工况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另外提供足以证明其工况的技术协议、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无法证明的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
*6、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9日00:00:00至 2025年01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2日 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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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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