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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学校四校(大旺中学、育才学校、龙湖学校和肇中大旺实验学校)校服联合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4A128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学校四校(大旺中学、育才学校、龙湖学校和肇中大旺实验学校)校服联合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招标内容及预算: 招标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学校四校(大旺中学、育才学校、龙湖学校和肇中大旺实验学校)校服联合招标项目 1批 资格标 2、主要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网”(********)“失信被执行人”;“****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12、投标人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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