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侨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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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侨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1-08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服务期

类别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包一

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

48.7850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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