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柴发抗冲隔振装置阻尼材料供货及施工 (二)项目编号:CLF24HB05JG37 (三)项目概况:中标单位应完成柴发抗冲隔振装置阻尼材料供货及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要求书》。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总价 含税) 完成时间 交付地点 备注 1 柴发抗冲隔振装置阻尼材料供货及施工 ********万元 2025年4月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同类产品的生产经历,并提供证明文件; 3. 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得拥有境外居留许可;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及重大质量事故; 7. 未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ebname****网[/webn****网站(********)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网站进行查询****网站截图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军内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失信情况查询结果;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不完整的可由采购机构人员现场查询); 8. 未被纳入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各军****公司发布的失信及注销名单; 9.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独立性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2.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 项目实施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证书的适用范围应涵盖拟承担的业务或资质与其相近,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含原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 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室出具的合同监管承诺,并同意出具产品合格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主体工作不得外包,并提供相应承诺。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XXXX隔振装置阻尼材料供货及施工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