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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康达小区安置房-2#楼中央空调及采暖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07 收藏项目
2 . 项目名称: 资溪县康达小区安置房 -2#楼中央空调及采暖采购项目

3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 预算金额: 1287800 元

5 . 最高限价: 1287800 元

6 .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资溪县康达小区安置房 -2#楼中央空调及采暖采购项目

1

1287800 元

详见 “项目需求一览表”

7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 及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8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 (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 各分行 征信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4 )同一总公司下属单位所有分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 “格式-4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 时间: 202 4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07 月 27 日 , 逾期无法 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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