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家村安发用地(万家村棚改)建设项目 22# 楼、 23# 楼和经开区安发用地(车家垅棚改)建设项目 8# 楼、 16# 楼 经 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进发改行复字 [2018]36 号和进发改行复字 [2018]38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县财政拨付 ,招标人为 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中山大道以西、贤士一路以东、北六路以南、站前大道以北和北二路以南、燕曹路以东、凤岭路以西 。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 涂家村安发用地(万家村棚改)建设项目 22# 楼、 23# 楼和经开区安发用地(车家垅棚改)建设项目 8# 楼、 16# 楼,新建约 52000 ㎡安置房及地下室附属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等。
本项目暂估价为 6800万元(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方式,最终以发改委审核为准),设计费为96.148元(含工程地勘费11.8万元及第三方见证费)。
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 个月。
2.2 招标范围
设计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优化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施工图 设计范围内的 全部 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内产品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
2.4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等费用补偿。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 方 提供),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 1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4400 万元(含)的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等,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2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4400 万元(含)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 2 )设 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财务状况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均盈利。(提供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记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 现金流量表 、 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 2 家 ( 含牵头人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 2 )牵头人必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近 5 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4400 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3.6 其他要求
( 1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招( 2013 ) 8 号《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要求,委托代理人应由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担任;
( 2 )中标公示后三天内,按有关规定中标单位法人和建造师到进贤县交易中心进行约谈、签订承诺书;建造师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 3 )本工程执行赣建招( 2016 ) 7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使用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根据洪府发【 2016 】 37 号文规定;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应报发包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或将该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机构)审查,并以财政(审计)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处理决定或审计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依据,如有争议,发包人应当选择南昌仲裁作为解决合同争议的选择方式。
(4) 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 [2017]14 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从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本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公示及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与网上公示的技术人员一致。
( 5 )投入的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 6 )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代理,本项目交易场地租赁费等综合服务费也由中标人支付。
( 7 )本项目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县城投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本项目管理费为工程决算价的 1.5% ,由中标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款的比例支付给代建单位。本工程无预付款,垫资,根据财政资金安排进行支付,设计费用同比例支付。
工程建安费最终价款在以县发改委审核的控制价基础上让利 3%~11% (具体以中标下浮系数为准)。
( 8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进府办字【 2017 】 40 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督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 9 )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方质量、安全、进度明显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间节点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以确保项目有序按期推进,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 10 )中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县缴纳中标项目的全部税费。
( 11 )本项目如施工单位没有付农民工资,业主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 ( 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 以预付农民工资,并上报主管部门。
( 12 )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 13 )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资格,选择第二名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施工合同签订 3 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开工,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资格,选择第二名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1 月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