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 JXFZ20
3.授权主体: 湖口县人民政府
4.实施机构: 湖口县人民政府指定湖口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授权其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5.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项目建设内容 :
(1)三里至屏峰作业区疏港公路一期工程
起点位于景湖公路苏官渡,路线沿北港湖北侧沿西南方向布设,途经胜利水产场、曹家咀、周家咀、龙潭咀、南北港水产场,终点位于南北港大坝北侧的南垄村,与规划的G351 过江通道顺接,路线全长 7.074km。
疏港公路一期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0m,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及小桥涵路基1/100。
(2)三里至屏峰作业区疏港公路二期工程
结合沿线南北港大坝、泊洋湖大坝、造湖大坝,沿鄱阳湖河畔布线,起点按疏港公路一期终点与拟建的规划过江通道G351平交,途经韩家畈村、徐蔡官湾、潘家村、皂湖村,终点接X266,路线全长约19.04km。
疏港公路二期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5m,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路基1/50。
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01-2014)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8.1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全段的总投资概算金额为988,868,745.00 元(二期终点接S214,路线全长约23.423km),其中本次采购实施段的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为899,055,486.00 元(二期终点接X266,路线全长约19.04km),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667,808,736.00 元(注:2020年2月经湖口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为601,250,495.00 元,其中一期为406,004,545.00元,二期为195,245,949.9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917,715.00 元,征地拆迁费用70,665,819.00 元,预备费40,519,613.00 万元,建设期利息48,143,603.00 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8.2 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政府方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国内银行贷款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拨的公路项目专项资金。
若建设期存在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政府方可将此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或者政府方股权出资部分;若运营期存在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作为政府付费的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注入,项目资本金的注入需满足银行融资的需求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本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湖口县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按9:1的比例以自有资金(非债务性资金)共同出资。
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按照要求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资贷款金额占本PPP项目总投资的75%(注:建设期每年的实际贷款金额根据金融机构每年实际贷款发放进度确定,但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提出放贷申请前需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
9.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融资、设计(不含初步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工作。
10.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试运营期限为2年(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项目正式运营期1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项目保修期为3年(法律、法规对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法律、法规对保修期无相关规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最终保修期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具体约定。
11.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
12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2 .1时间:自 2020 年 3 月 2 3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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