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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高压配电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1-08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5年高压配电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00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枢纽楼高压配电及各区县机房变压器及配套高压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零星维护等服务。

服务地点:廊坊,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目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

备注

1

高压系统综合维护

元/套/月

1800

服务内容:包括枢纽楼1套高压配电系统和各区县机房14套高压配电系统

2

高压设备试验

元/次

90000

3

高压配套设备零星维修

/

95%

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执行,按折扣报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许可类别至少包含承修类、承试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书全本扫描件。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

2.1.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高压配电类设备代维或维保或维护或运维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45万元人民币,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内容须体现高压配电类设备代维或维保或维护或运维相关内容。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5服务团队

①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和4名维护值班人员的代维服务团队,维护值班人员须驻场。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专职安全员实施分类管理,则须具备C3证书),维护值班人员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②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应急调动维护人员3名,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③所有人员不可兼职,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

证明材料要求:

1)全部人员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扫描件;2)自2024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应为响应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3)所有人员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应当复审的须提供复审合格的页面或官网查询截图。

2.1.6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本项目所有投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项目服务期限,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20万元,被保险人员职业类别为5类及以上。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供应商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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