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监测能力设施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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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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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90-1号-1 |
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监测能力设施运维项目1包 |
700000 |
700000 |
是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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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90-1号-2 |
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监测能力设施运维项目2包 |
300000 |
300000 |
是 |
3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其中1包为洛阳市颗粒物及光化学组份综合观测站运维(含王城大道VOCs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运维);2包为洛阳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运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1包一期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运维服务期1年、二期设备自2025年6月9日起至一期设备运维服务期结束;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运维服务期1年。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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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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