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内容
2.1.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2026年新疆联通省内干线传输网及数据网通信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含:全疆范围内实施的省内干线传输网、智能城域网(含5G智能城域网)、IP城域网、IPTV及CDN平台、IDC网络项目、IP网业务支持系统、基础数据网及AAA系统等区管具有全程全网特征专业的新建、更新改造、搬迁、节能减排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滚动规划)、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阶段设计等的编制。
2.1.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3※协议服务期限:本协议正常执行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达到24个月该协议终止;如因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24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
2.1.4服务地点:区本部及全疆16个地州市分公司(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2.1.5※可研、勘察、设计周期:
(1)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勘察报告与施工图设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施工配合:自订单下达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分阶段的工作任务书为准。
2.2采购预算:537万元(不含增值税)。
2.3标段及份额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划分1个份额,份额100%
2.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折扣N≤55%,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5项目类型:服务(设计)。
2.6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3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a或b或c: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c.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注:投标人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传输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和数据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1)如为固定金额合同,计取合同总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如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计取对应订单累计金额,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计取对应发票累计金额,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③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及对应财务发票的,计取对应发票累计金额,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说明:上述①-③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2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3.6项目团队要求:
①设计总负责人: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且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类高级职称证书。
②项目总体设计团队人员: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且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①设计总负责人简历、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④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4年3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单人单岗,不得兼职。通信类中级职称证书认定标准:由人社部、工信部及其下属管理机构颁发的各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包括互联网技术、终端与业务、传输与接入、设备环境、交换技术等通信类专业);通信类高级职称证书认定标准:①由人社部、工信部及其下属管理机构颁发的通信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②如为某企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的通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则须提供国家职称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授权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项目分包、转包。
3.8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8日20时00分至2025年1月1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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