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校车承运人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42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市临淄区校车承运人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420000.00元。
最高限价:41997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临淄区校车保险服务采购,校车数量114辆,约6471个校车座位,需购买校车承运人责任险和校车第三者责任险。(2)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供应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保险或财产损失保险;分公司、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市级或市级及以上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同一保险公司授权多家单位投标,则以保险公司总部授权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截止到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42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市临淄区校车承运人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420000.00元。
最高限价:41997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临淄区校车保险服务采购,校车数量114辆,约6471个校车座位,需购买校车承运人责任险和校车第三者责任险。(2)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供应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保险或财产损失保险;分公司、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市级或市级及以上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同一保险公司授权多家单位投标,则以保险公司总部授权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截止到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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