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年(据实结算)。
4.最高限价:本项目以系数报价,最高限价系数为0.98。实际结算单价=供应商谈判报价系数×单项维修金额(单项维修金额包含配件价格和工时费),表中未列出而实际发生的项目,以采购人根据市场调查价格最终确定的维修金额×供应商报价系数进行计算。
5.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维修车辆车型主要有:宝来、奔腾、别克GL8、大通皮卡、大通中客、丰田霸道、汇众面包、江铃中客、捷达、考斯特、庆铃皮卡、速腾、田野皮卡、长城皮卡等。要求定期保养,维修及时(含大、中、小维修和各级维护),以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24小时紧急维修等服务。承修采购人车辆时实行质量担保,质保期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服务地点:长春市。
8.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9.服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须做到采购人车辆随到随修,不影响采购人车辆的正常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备案证明(二类以上(含二类) 汽车维修资质)。
3.有独立维修车间、喷漆车间、配件仓库、大梁校正仪及四轮定位仪,维修企业地址须在长春市。
4.能满足维修保养、抢修需要,能提供或者处理临时道路救援等。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其他要求:
(1)参加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13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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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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