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1—CS01号)
项目名称: 万安县智慧停车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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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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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智慧停车项目 (第二次)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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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建设,运营期15年(投资回报期 不超过 3年,若少于3年,则按实际时间计算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12.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若由于响应人组织构架的原因,其员工的社保缴纳有特殊规定的,响应人应出具相关说明 加盖响应人公章】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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