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测项目,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晋应急发〔2021〕10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煤通发〔2021〕108号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测服务。
2.2采购范围:为三沟鑫都煤业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进行检测,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年检工作,包括年检过程中的准备、评审、检验及报告出具工作。
2.3服务期限:要求项目中选后3个月内完成《安全监控系统检验报告》的编制及技术服务。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2.5.1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评估,确保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及设备长期处于功能正常、运行稳定的状态。及时发现系统及设备缺陷。对超期服役、故障率较高的设备进行强制报废。对调较后误差仍然超标的设备进行强制报废。
2.5.2服务达标衡量标准:对服务对象做出服务质量标准,并达到可用性承诺,服务对象平均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5.3科学合理、全面综合评估该系统运行的功能、安全要求等诸多因素,充分考虑涉及的各个子系统的信息共享,遵循全面规划的原则,确保系统结构的合理性和兼容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任意一张)。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1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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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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