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双峰县东华棚户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双发改行审 [2017]130号 ,项目业主为 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 额 6604771.62 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单位自筹 ,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双峰县东华棚户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1.2.2 建设地点: 双峰县永丰镇双兴路以南、有恒路以北、迎宾路以东、富厚路以西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棚户区规划用地范围面积 18676平方米,约28.02亩。项目场地已进行了土石方平整,本次施工任务包括本棚户区内道路及人行道工程,道路面积约6900M2;雨污水管线工程;路灯管线工程;电力与通信管线预埋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与给水工程的施工。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 150 ? 天(日历日,下同) ¨ 月 ¨ 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双峰县东华棚户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本棚户区规划用地范围面积 18676平方米,约28.02亩。项目场地已进行了土石方平整,本次施工任务包括本棚户区内道路及人行道工程,道路面积约6900M2;雨污水管线工程;路灯管线工程;电力与通信管线预埋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与给水工程的施工。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保修 。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 专业 助理 级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投标人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 2 项类似工程 。
2.8 其他要 求:( 1)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 办法》的通知 (湘建建【2020】 208号 )规 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 项目采用娄政发〔 2024〕2号、娄公管办〔2024〕 6 号文 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2024年1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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