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旅发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调拨)税务咨询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单位:广西旅发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服务期:2025年2月28日之前出具资产无偿划转(调拨)税务分析方案,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直至完成项目清算完毕。
(八)服务内容:提供关于广西旅发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调拨)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咨询服务。
(九)合同预算价:300万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文件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税务咨询服务工作任务,在以往相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信用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23时59分止。
(二)费用:采购文件费人民币300元,缴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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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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