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FA202
3、项目概述:拟购置国产化台式电脑7台,每台预算4872.38元,总预算34106.66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4、采购内容:采购国产化台式电脑7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约为34106.66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原厂制造商,需提供资格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资料及制造商(原厂商)质保承诺书(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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