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5-2026年南京电信溧水区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
1.2.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约人民币140000元(含税)。
1.2.2服务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1.2.3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累计订单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准。
1.2.4服务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0%,供应商的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
2.1.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在14万元及以上(含税)的类似法律咨询服务和案件代理的项目业绩(类似法律顾问服务和案件代理合同至少各一份)。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发票/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扫描件关键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供应商在册专职律师不少于5名(含),以上一年度司法部门年检审核的专职律师人数为准。供应商承诺无违法、处罚记录。提供司法部门相关网站的截图及承诺书;
2.1.4供应商拟派到本项目服务的一名法律顾问须具备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须承诺拟派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服务期内不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承诺更换后的人员执业年限及能力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及承诺书。
2.1.5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2)正在担任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其他主要通信运营商(含移动、联通铁塔公司等)或虚拟通信运营商的常年法律顾问或正在代理其诉讼或非诉讼项目的。
(1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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