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6(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请登录)
3、项目名称:仇家沟河道管护单位(年度除草除杂清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636467(万元)
6、最高限价:80.636467(万元)
7、采购需求:
7.1仇家沟河道管护单位(年度除草除杂清漂),包括但不限于水域保洁、护坡草坪养护等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7.2质量目标: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3) 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5)根据《襄阳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襄财采发〔2023〕4号)文件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参照《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5.1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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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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