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3796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3796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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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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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
1.00 |
1443796.32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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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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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且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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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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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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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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