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 二、★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提供过消防设备、消防灭火系统检验服务至少1次。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扫描件、结算发票。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明细清单页等内容;结算发票应与合同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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