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无锡市人民医院交通零星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3.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100%合格;
4.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5.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6.本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3年;
7.本项目磋商最高限价:60万元/3年;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磋商时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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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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