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DZB2024-CG041 项目名称:上河洲分园翻新前操场塑胶、人工草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包括1.塑胶跑道重新铺设数量约625平方米。 2.人造草重新铺设50mm数量约140平方米。 注:以上材料必须通过现行的GB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识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和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网址)。(3)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均需手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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