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ZHZ
2.项目名称:鲁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提质升级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安装及调试(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12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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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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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胃肠镜消毒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 |
6120000 |
6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专项国债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使用人为鲁山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内容包括: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胃肠镜消毒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4交货期:签订合同接到医院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8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9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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