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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贵港蔬菜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贵港蔬菜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贵港蔬菜类食材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9个月。

项目内容:根据采购人报送的食品种类清单提供指定的食材,在指定时点前配送至指定的仓配中心场地,并提供食品留样检测服务和食材管理服务。配送商提供的蔬菜等食材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采购人的具体订货要求。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或预估采购金额)200万/9个月(含增值税)。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响应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响应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8.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6日9时00分到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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