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成品散油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从起运地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将散装润滑油按实际要货订单量及要求安全、及时地配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配送地点(详见报价表),并配合收货人完成接卸货工作。
2.1.2投标人所提供的槽车或ISO罐车应符合石油产品标准 SH 0164-92《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中的相关要求,罐车容器清洁、干净、无污染,罐车附属设施配备到位。
2.1.3投标人若使用集装箱液袋装车,必须要保证液袋全新,并按国家环保要求回收处理液袋,油品卸完后液袋随车带走,不得重复使用(需提供液袋处置的资质或协议)。
2.1.4投标人按招 标人通知的运输计划到指定地点提货,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派出车辆,货运车辆吨位由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不能变更。
2.1.5投标人装货后,须在卸油口施封(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铅封),收货方验收铅封后方可卸车。
2.1.6货物交接完成后应指定专人对货物在途情况进行跟踪,必须按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严格遵守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发运管理办法》中相关管理要求。
2.1.7货物出厂交接完成后,投标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毁坏风险负全部责任,直至货物转交到收货方(以签署的客户签收单为准)。
2.1.8发货方与收货方计量净重误差允许在1‰,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按价赔偿。
2.2投标限价:预计年运输量1.608万吨/年,以当前执行价格作为最高限价,概算总金额为387.51万元(含税)。
2.3招标期限:招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通过服务商评价考核,达标后签订第二年度合同。招标人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新规定)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提前2个月告知。
2.4服务地点:详见报价表。
2.5结算方式:以各线路中标吨油运费单价计算,以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实际过磅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运输量);付款方式为银行现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完成该项运输服务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公路货物运输资质或代理等)。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应提供自成立当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后一年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无类似业务法律纠纷败诉情形。
(4)投标人未被中石油任何一家企业列入黑名单。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保证对招标人承运的货物应具有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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