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洛江区万虹路145号工业房地产拆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洛江区万虹路145号工业房地产拆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QCG20250106001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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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低残值回收金(元)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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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洛江区万虹路145号工业房地产拆除服务项目 |
1项(拆除总面积为8411.27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589.21平方米,水泥地1822.06平方米)) |
2946 |
建筑业 |
0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残值回收金,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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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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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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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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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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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