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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金凤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高新区金凤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消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高新区新州大道(城市主干道)西侧,金凤佳园 E组团街区南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8042.70m2,总建筑面积 12135.24m2,地上建筑面积11214.65m2,地下建筑面积 920.59m2(设备设施用房)。其中消防站执勤大楼 1 栋,西侧为执勤大楼,建筑面积 5982.58m2,东侧为训练大楼,建筑面积 4823.52m2;消防站训练塔 1 座,建筑面积 383.35m2;岗亭(消防控制室)1 个,建筑面积 25.20m2;规划室内消防停车位 12 个,室外停车位 3 个。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综合管网、海绵城市、绿建、景观绿化等。项目分两期实施,除消防站训练大楼 4823.52m2 在二期建设实施外,其余工程全部在一期实施。(其中消防站训练大楼4823.52m2 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787.0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2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综合管网、海绵城市、绿建、景观绿化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1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5-01-08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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